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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福楼国际风水科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
更新时间:2012.10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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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: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催福楼国际风水科学院《催福楼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纲要》,推动表彰奖励机制建设,宣传中华民族助人为乐、乐施济世的慈善积德文化传统美德,继承和弘扬催福楼创始人赖文俊布衣国师公心存天地间、大德永相随的“心存大德”布衣家风,培养和扶持北海赖氏宗亲的精英学子和特(贫)困学生,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,整体提高赖氏宗亲的文化素质和进一步提升赖氏宗亲社会地位。 第二:资金来源 1.催福楼国际风水科学院内部员工的捐资。 2.广大赖氏慈善宗亲的热心人士的慈善捐赠; 3.海内外赖氏宗亲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捐赠; 4.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赖氏教育发展事业人士的慈善捐赠。 第三:资金募集及奖励办法 1.资金募集坚持自愿捐赠(资)的原则; 2.严格接受捐赠(资)手续,接受捐赠由基金会秘书长、会计、出纳三人共同负责,向捐赠(资)者均出具有效收据并登记造册,颁发加盖基金会公章及会长签署的捐赠证书; 3.捐赠(资)数额累计达人民币50000元元以上的各界人士可授予基金会永远荣誉会长称号; 4.捐赠(资)数额累计达人民币30000~9999元的各界人士可授予基金会荣誉会长称号; 5.捐赠(资)数额累计达人民币10000~29999元的各界人士可授予基金会荣誉副会长称号; 6.捐赠(资)数额累计达人民币5000元~9999元的各界人士可授予基金会荣誉常务理事称号; 7.捐赠(资)数额累计达人民币3000元~4999元的各界人士可授予基金会荣誉理事称号; 8.捐赠(资)数额累计达人民币1000元~2999元的各界人士可授予基金会荣誉会员称号; 9.凡符合本条奖励办法第三款至第五款条件的人士,如果其本人愿意,当然进入基金会理事会。 第四:资金管理使用与监督 1.基金会在建立专用账户之前,由基金会指定一名德高望重的基金会领导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,并签订协议书。并实行账户多级管理,一人开设账户,一人管存折,一人管密码,一人管印鉴。 2.基金会资金的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,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开支审核批准制度,大笔资金的支出和重大开支(1000元以上)要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,经基金会会长兼理事长审核签名批准才有效;小额资金开支(1000以下)由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讨论通过,并报会长同意方可支出。 第五:资金管理与监督 1.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,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基金会账户。 2.建立物资管理制度,严格管理好各界人士捐赠物资的登记、使用与出入库手续。 3.财务结算坚持每季度一小结,每年一大结的原则。 4.基金会的捐款不得挪作他用,所有开支必须在每年的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通报资金收支情况。 第六:报销制度 报销凭证须由经手人签名,再由秘书长和常务副会长签名,财会审核,报会长同意方能报销。 第七:本办法的修改权、解释权属催福楼国际风水科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常务理事会。 第八:本资金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8日开始制订实施;2013年8月18日修订。 催福楼国际风水科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|